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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州市档案馆关于开放档案的公告


来源:连州市档案馆 发布时间:2023-12-25 17:32:22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连州市档案馆关于开放档案的公告
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》的规定,本单位自公告之日起,向社会开放第一批自形成之日起已满25年且符合开放条件的档案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开放范围

  此次开放的档案主要涉及市委党校、市科协、市残联、中国人民银行连州市支行、连县小带锰矿公司和连县砖瓦厂等6个单位1950年至1998年间形成的,且符合开放条件的档案共285件。

  二、利用手续

  1.中国公民和组织持本人身份证、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等合法有效证件,均可到本馆查阅。

  2.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、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凭回乡证、护照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经本馆同意,可利用已开放档案。

  3.外国人和外国组织,按照《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》,经本馆同意,可利用已开放档案。

  4.开放档案的复制、出具证明、咨询、公布、出版等,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三、查阅时间

  1.除法定节假日(含周六、周日)外,正常上班时间均可查阅。

  2.法定节假日(含周六、周日)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查阅,可提前通过本馆查档电话提前预约。

  连州市档案馆查档电话:0763-6678650。

  特此公告。



连州市档案馆

2023年12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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